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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規(guī)范明碼標價嚴查價格欺詐 可撥打12358舉報
發(fā)布時間:2016-03-15 瀏覽:738次
齊魯網3月14日訊 一些商場為了促銷,有時會打出“原價兩千,現價二百”“全市最低價”等標語來吸引消費者,那么這個原價和最低價到底怎么認定呢?每年的三月份,是濟南明碼標價宣傳月,對于這些老百姓消費時遇到的價格困惑和欺詐,來聽聽物價部門權威人士的解答。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早安山東》報道,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yōu)惠折扣、謊稱降價或將要提價,虛構原價等形式都屬于價格欺詐。

  濟南市價格監(jiān)督檢查局副局長郎咸勇說:“原價是七天內在本交易場所所有有效票據的最低成交價,如果七天內沒有成交價,以最后一次成交價作為原價。如果沒有那就不能叫原價,經營者必須保留30天以內的銷售記錄?!?/p>

  郎咸勇副局長還專門指出,商場里衣服上的吊牌價,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明碼標價,也必須在顯著位置擺放價簽,標出衣服的價格。此外,明碼標價,不等于明碼“天價”,對于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短兩等情況,也屬于價格欺詐。為避免“天價魚”“天價蝦”等違法行為的發(fā)生,我省正在制定價格舉報獎勵機制實施細則,形成無縫隙全覆蓋監(jiān)管。

  以濟南市市中區(qū)為例,每個月都會接到200多件涉嫌價格欺詐的投訴。濟南市市中區(qū)物價局局長王教泉表示,投訴主要涉及物業(yè)管理、停車收費、教育以及商場的明碼標價不實的問題。

  工作人員提醒,如果遇到價格欺詐,一定要保留好原始票據,最好能提供錄音、錄像等完整的證據鏈,撥打12358或登錄濟南物價局官方微信平臺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