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項目名稱 | 交易類型 | 項目狀態(tài) | 掛牌價格 | 截止時間 |
|---|---|---|---|---|---|
| ZCCZ[2026]009-1 | 天橋區(qū)金科博翠明湖A2地塊4套房產10年使用權 | 資產出租 | 245083 | 2026-03-09 |
一、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所屬情況 | 單位名稱 | 濟南市天橋區(qū)水務局 |
出租標的 基本情況 | 標的類型 | 房產 |
標 的 量 | 959.23㎡ | |
標的地址 | 濟南市天橋區(qū)北園大街 598號 | |
標的現(xiàn)狀 | 空置 | |
標的瑕疵 | 存在瑕疵未辦理房產證,有處置權 | |
其他披露事項 | 出租房屋水電線路等其他與該房相關的維修維護費用、物業(yè)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 |
決策及價格核準 | 內部決策情況 | 濟南市天橋區(qū)水務局黨組會議紀要 |
評估\參照價格確定依據 | 魯華典章〔2026〕房(估)字第0104號 | |
價格核準 備案部門 | 濟南市天橋區(qū)水務局 | |
標的簡介 | 標的位于濟南市天橋區(qū)北園大街598號(北園大街以南、義合北街以北、津浦鐵路線以西金科連城·博翠明湖A2地塊商業(yè)辦公樓)。房屋面積為959.23平方米,其中金科博翠明湖A2地塊1-601房屋147.26平方米,1-602房屋236平米,1-606房屋289.25平米、1-701房屋286.72平米。標的房產以現(xiàn)場勘查為準,按標的現(xiàn)狀進行處置。其他事項詳見魯華典章〔2026〕房(估)字第0104號評估報告。 標的聯(lián)系人:張老師 標的聯(lián)系人電話:0531-85872722 | |
二、交易及資格條件
承租交易條件 | 出租期限 | 10年 | 租金標準 | 24.5083萬/年 |
租金標準說明 | 根據魯華典章〔2026〕房(估)字第0104號評估報告,該項目年租金為24.5083萬/年,無免租期,租金兩年一遞增,每次遞增百分之十。 標的1:博翠明湖A2地塊1-601建筑面積147.26平方米,年租金3.7625萬元。 標的2:博翠明湖A2地塊1-602建筑面積236.00平方米,年租金6.0298萬元。 標的3:博翠明湖A2地塊1-606建筑面積289.25平方米,年租金7.3903萬元。 標的4:博翠明湖A2地塊1-701建筑面積286.72平方米,年租金7.3257萬元。
| |||
付款期限要求 | 每年付款一次,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支付。 | |||
優(yōu)先承租情況 | 無 | |||
出租用途要求 | 承租方必須進行合法的經營活動,商業(yè)、辦公 | |||
租賃合同模板 | ||||
承租方 資格條件 | 意向承租方必須是信譽良好的自然人或企業(yè)。 | |||
其他標的要求 | 1.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是該房屋的實際管理人,合同期內房屋維護修繕、水電線路維護維修、污水處理、防盜門窗等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事宜均由承租方負責,一切費用由承租方承擔。承租人應注意安全,對承租房房舍、電路、家電、燃氣等經常檢查、維修、維護,并規(guī)范使用,保證使用安全,該房屋或因此房所發(fā)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概與出租方無關。 2.意向承租方向濟南產權公司一經提交承租報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資產現(xiàn)狀及相關協(xié)議條款的約定,自愿接受本標的資產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意向承租方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現(xiàn)狀及房屋質量瑕疵等理由拒絕簽訂出租方提供的租賃合同,要求延長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況,否則被視為違約,并追究承租方相應法律責任。 3.因意向承租方違約導致項目重新掛牌的,新的掛牌成交價如低于本次成交價,則差額部分出租方有權由違約方補足。 4.該項目合同簽署方式為兩年一簽,租金逐次遞增。
| |||
保證金額 | 每個標的5000元,多報多繳 | |||
保證金 繳納時間 | 保證金應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達下述濟南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保證金未按時到賬的,報名資格無效。 戶 名:濟南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行:浙商銀行濟南分行 賬 號:45100010876188 | |||
保證金 處置方式 | 如產生兩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如無特殊約定,項目成交后,保證金轉為首期租金。 | |||
意向承租方出現(xiàn)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納的扣除產權公司費用后的全部保證金,作為對出租方經濟補償: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請后單方面撤回承租申請的; (2)信息披露期滿,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參加后續(xù)承租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時間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關款項的。 |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經濟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國有產權)公開招租 | ||
掛牌公示期 | 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9日 |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延長信息發(fā)布: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7個周期。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將采用網絡競價的交易方式確定最終承租人。 | ||
備 注 | 1、意向承租方報名前,請詳細閱讀本項目公告內容及本項目《實物資產租賃合同》,并聯(lián)系出租單位至出租實物資產現(xiàn)場看樣,實物資產實際情況以現(xiàn)場看樣為準。 2、保證金應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時間17:00前到達濟南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并在掛牌截止日前至濟南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提交承租報名材料。 3、確定承租方經公示無異議后,簽訂出租合同,辦結交易價款及出具成交確認書,出租方在一個月內負責對承租方交付出租實物資產。 4、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承租方通過資格確認后(或遞交保證金后),即視為其已完成對標的的全部盡職調查,完全認可本次掛牌所涉評估價值等全部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掛牌公告內容及標的現(xiàn)狀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報 名 聯(lián)系人 | 黃經理、靳經理 | 聯(lián)系電話 | 87087352 |